黔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超95%
8月31日,黔南州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暨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会召开。会议通报了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情况,对2024年度征缴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
据介绍,2023年,黔南州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由医保、税务部门统筹,财政、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人社、公安、卫健等部门通力协作,扎实推进参保征缴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其中,特殊困难人员实现参保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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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2023年医保部门在狠抓参保工作的同时,也在稳步提升医保待遇,着力提升医保服务。
推进“两病”专项用药保障。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使用规定药品费用纳入基金支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累计享受待遇万人、医保报销万元。
实行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在全州范围内实行46个门诊慢性病病种,共计万人享受待遇、医保报销亿元,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
实现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实施职工医保共济改革,推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代缴直系亲属城乡居民医保费用,2023年累计代缴万人,支出万元。
强化三重保障待遇。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不断巩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全州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
相较于去年,今年的征缴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首先是集中缴费期提前。2024年的集中征缴期为今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虽较往年提前了1个月,但总体征缴时限仍保持6个月。
其次是缴费基数提标。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020元/人,个人缴费38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人。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均较2023年增加30元。
最后是待遇保障提升,10月1日起,首次将“两病”检查检验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同时“两病”报销比例整体提升20%,即: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从70%提高至90%,二级医疗机构从60%提高至80%,三级医疗机构从50%提高至70%。同时,扩大报销范围,10月1日起,首次将城乡居民产前检查纳入医保报销,报销额度为600元,不设最低起付标准。降低个人自付费用,乙类医用耗材不再实行分段支付,调整为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付10%后,剩余费用由医保支付。
下一步,该州还将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和异地住院报销比例,计划年内实施。(记者 毕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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